“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今天襄阳装修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个当官不为民做主的领导,与开放商勾结导致很多的购房者无法入住也无法取得房产证。
近日,经南漳检察院提起公诉,南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张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56岁的胡某是南漳县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55岁的张某是该局原党组副书记。
2011年底,南漳县一旅游度假村开发商余某某、刘某某找到胡某和张某,希望他们帮忙办理房产证,以便抵押贷款。但该度假村房屋尚未竣工验收,不具备房产登记条件。
可两人经不住开发商的“软磨硬泡”,共同帮助开发商钻法律空子,以建设部门出具的“行政证明”代替竣工验收报告,为其办理了包括独栋别墅等在内的110套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并确认了转移登记,为后续抵押贷款创造了条件。
最终,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贷款,房屋被法院强制过户,购房者无法入住,既无法取得房屋产权,也无法索回定金。
据襄阳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南漳检察院另审理查明,胡某在担任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利用手中职权,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加快办证进度、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