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石穿,水看似柔弱,实则威力无穷,连质地坚毅的石头都能穿透,更何况我们人工建造的房子呢?
买新房时,万一前期挑选时工作没做充足,等高高兴兴搬进新家后,可能就要面对一系列的闹心问题,这个时候,补救措施比较有限,维修起来也是非常麻烦。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家住的舒适,住的安心。可是遇到下雨下雪天气,屋顶总是漏水,房子成为“雨屋”,这让家住襄城王府口社区的张女士颇感无奈。
前段时间,2018年的第一场雪不期而至,美丽的雪景让很多人激动不已。张女士却焦躁不安,因为一下雪,她家的房顶又要漏水了。
买到漏水房,住进“水帘洞”
2008年,张女士在襄城王府口社区买了一套位于顶楼的房子,没想到的是,自从住进这个房子,麻烦就来了。
刚搬进来的第一个夏天,张女士家里突然停电,经检查发现屋顶漏水导致电线短路,刚买的新房怎么会漏水?想到之前房子验收时,《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的,5年内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保修。张女士就去找了小区物业,物业答应的很爽快,愿意免费维修,然而,这次维修并未起到实质性作用,房屋漏水的真实原因并未找到。
从那以后,只要下大雨或者大雪屋顶有积水,张女士家墙壁就会被水泡。“已经8、9年了,年年漏年年补,地板和墙纸都出现了不同程度损坏。”张女士气愤的说,每次漏水,物业就把漏水的地方用防水材料从房顶涂刷一下,自己还得对室内漏水的地方进行补休,很是麻烦,修补还花费了不少钱。
这不,2018
年的第一场大雪过后,张女士家又成“水帘洞”了。“大雪过后,天气回暖,楼顶积雪不断融化,家里又开始漏水了。”张女士很是烦恼,折腾了这么多年,漏水的问题还是无法根治。
前几天,张女士找到律师,希望律师能够给出专业建议。
律师建议
房屋质量存问题,开发商应担责
张女士认为,这件事已经不是修补那么简单了,而是房子的质量存在问题,她希望开发商尽快拿出一个能根治的维修方案,尽快把这件事解决了。
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张女士可以收集房屋家具损坏、维修费用方面的相关证据,要求房屋开发商进行维修,对房屋装修、家具等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开发商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张女士可以走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房屋在质保期外,已缴纳大修基金的小区,张女士可以找业主委员会启用房屋大修基金,让物业联系相关部门维修;未缴纳大修基金的小区,或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向全体业主筹集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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