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棚改难题,襄阳市于日前下发了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据襄阳装修网了解,意见中提出六种方式来积极筹集棚改房源。
襄阳装修网昨从市房管局获悉,市政府办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政府建设、回购商品房、公租房“托底”、探索共有产权和租售同权等六种方式积极筹集房源,破解棚改难题。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自我市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很多困难家庭住上了新房,然而目前受房源数量等因素影响,棚户区改造进入攻坚阶段。
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的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体,要坚持用市场的办法、经济的手段,解决棚户区改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统一施策,市区一盘棋,要坚持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统筹制定各类政策,避免出现政策踩踏现象;三是房屋的销售交易要等价交换。
针对目前棚改房源供需矛盾,政府提出以下六种筹集方式:政府投资建设商品住宅房源;通过土地招拍挂设定条件回购房源;公租房提供“托底”保障房源;市场在建、在售商品住房房源;公租房转化为棚改安置房;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租售同权政策。
对拟新建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可采取回购方式筹集房源,通过土地招拍挂设定限定条件(回购房源规模不低于该用地住宅总建筑规模的30%,并明确回购价格)筹集房源,按照不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调配使用。
在棚改征收中,对被征收房屋为唯一住房、选择货币化安置时房屋面积补偿款(不含各项奖励补助等)不超过40万元、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2016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4312元/月)、家庭名下车辆(价值在12万元以内)总数不超过1台的征收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对取得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市场存量及在建商品住房,以及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即将或已开始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可组织棚户区被征收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采取公开竞价、集体团购等方式争取购房优惠,筹集房源。
此外,市政府已要求加快研究“限房价、竞地价”和“限地价、倒竞房价”土地竞拍方式,积极探索完善土地招拍挂政策,细化土地招拍挂管理制度。加大土地供应,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力,调整房源供应结构,有效控制房屋价格,保持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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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襄阳装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