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襄阳装修网了解,襄阳南漳县肖堰镇一福利院在改扩建中,因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却仍擅自施工,被消防部门依法责令“三停”并处罚款。
据襄阳装修网了解,该福利院地上建筑共3层,建筑高度9.6米,建筑面积1174㎡。为了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在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被正在进行全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消防执法监督人员发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福利院停止施工并处罚款。
据消防大队魏参谋介绍,“三停”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襄阳装修网了解到,福利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将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魏参谋强调,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建设,可能会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等严重后果。